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表彰第二届吉林省 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成果奖的决定
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表彰第二届吉林省
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成果奖的决定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全监管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氛围,根据《吉林省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评审奖励办法》(吉安委〔2015〕8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第二届吉林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
根据评审结果和公示情况,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授予“主采煤层灾害水体直接探测仪器系统开发与应用”等3个项目为安全生产科技成果一等奖、授予“矿井火区治理瓦斯爆炸防治技术与装备研究”等7个项目为安全生产科技成果二等奖、授予“换流站滤波器综合测试研究与应用”等22个项目为安全生产科技成果三等奖(详见附件),并向获奖人员颁发证书,以资鼓励。各获奖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政策,对获奖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希望全省安全生产战线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向获奖项目完成人员学习,发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把事故预防作为安全生产科技的主攻方向,不断推进安全生产科技创新,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贡献力量。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3日